关于规范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的声明
2024-03-15 来源: 浏览次数:0
根据《关于调整成人高、中等学历教育及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赣教计字〔2000〕163号)文件精神以及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,现将我校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费收缴有关事项声明如下:
一、函授收费标准为高达专:1400元/学年;专达本:1700元/学年。
二、学生学费按学年收取,不跨学年预收。
三、除学费外,学校均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,函授站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设收费项目。
学校坚决打击违规收费行为,坚持对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欢迎社会监督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违规收费的现象,请保留相关证据,可通过电话、邮件等形式向学院举报。
举报/信访电话:0791-87713634
举报/信访邮箱:2027996651@qq.com
南昌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3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