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2014年10月份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本科报考工作的通知
2016-03-10 来源: 浏览次数:0
各二级学院:
根据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[2014]26号文件,同意我校开展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。试点本科专业为机械制造及自动化、电子工程、工程造价管理、会计四个专业。为了更好的组织我校首次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报名工作,现将相关内容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报名和考试时间:
1、第一次报名时间:2014年6月11--30日;
第二次报名时间:2014年9月1--10日。
2、考试时间:2014年10月18日—10月20日。
二、报考对象
我校在校生,且年龄未超过25周岁。
三、报考试点本科专业和考试计划
1、报考专业:机械制造及自动化、电子工程、工程造价管理、会计;
2、考试计划:详见附件一:《南昌工学院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本科考试计划》。
四、报考考试课程
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二:《2014年10月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本科课程安排表》。
五、学费和报考费用
1、学费:根据江西省自学考试委员会[2014]27号文件,收费标准为每生每课时4元(即收费总额为一个学分折算18个课时×总学分×4)。具体试点本科专业学费如下:
(1)机械制造及自动化:5112元;
(2)工程造价管理:5040元;
(3)电子工程:5040元;
(4)会计:5184元。
2、报考费每科次40元,新生首报费30元。
六、报考流程
考生到带好身份证原件、报考科次费用(报考门数*40元)、首报费用和学费直接到二级学院教务员处报名。(本次报名可先预缴一部份学费,最低500元,剩余学费待下次报名全部缴清)
七、考生报考注意事项
1、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规定,考生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才可报考;
2、报考考生务必要认真、仔细地核对报考信息及报考课程。由于考生自己的错误引发的问题,由考生自己负责。
八、咨询地点和咨询电话
1、咨询地点:新10栋架空层继续教育学院14号和16号办公室;
2、咨询电话:87583634 联系人:聂老师 罗老师。
附件一:南昌工学院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本科考试计划
附件二:2014年10月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点本科课程安排表
南昌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14年6月4日